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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金城御澜山D区8-2车库 拍卖公告(四拍)

  • 开始于:2025-09-26 09:30:00
  • 结束于:2025-09-26 13:30:00
  • 结束价
    暂无出价
  • 保证金
    22998
  • 领先者
    +¥0
    • 0人参与
    • 124次围观
    • 0人关注
    • 起拍价 ¥114992
    • 加价: 定额¥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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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品描述

      锦州市太和区金城御澜山D区8-2车库 拍卖公告(四拍)

      拍品详情

      锦州市太和区金城御澜山D区8-2车库

      拍卖公告(四拍)

       

      1、整体拍卖起拍价114,992.00

      2、交易保证金: 22,998.00元

      3、项目公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5日。

      公告网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 https://ddpas.dandong.gov.cn/ddggzy/

      4、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5日15时。

      5、报名及竞价网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ln.gov.cn/)

      6、竞价时间:2025年9月26日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9月26日9:30-2025年9月26日13:30

      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9月26日13:30

      7、咨询电话:0415-2887766 ,0415-2889657,13804154999

      8、特殊事项说明:

      1)本次拍卖的居住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均为丹东市财政局所有,资产未抵押,无他项权利人。

      2)在拍卖的居住用房中,只有主房可以办理产权,阁楼部分无法办理产权,且本次评估结论已包含阁楼的价值。

      3)拍卖标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次拍卖以现行实际用途进行评估,如更改使用用途,则应调整评估值。

      4)拍卖标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住宅面积依据委托人提供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核定认证书确认,阁楼、库房面积根据所在小区物业提供的面积确认,车库、车位面积根据评估师现场测量面积确认,如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经专业机构测绘,则应根据不动产权证书或测绘的面积调整评估值。

      5)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提供的拍卖资料、明细及相关信息内容,不作为任何保证及承诺,拍卖人按照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请于拍卖前认真察看拍卖标的原样及现状,并对标的物的质量、面积数量、外观状态、建筑状况、是否欠费等信息予以确认,拍卖前竞买人已了解拍卖标的物存在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过户瑕疵、房屋前期居住使用所欠的物业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等,拍卖人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即表明对标的所有现状、相关欠费及瑕疵的全面接受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关的所有欠费、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提示:本次拍卖的车库等均按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面积、数量、质量、瑕疵情况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核准确认,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各位竞买人务必在参加拍卖会前仔细确认您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拍卖平台上的姓名和身份信息等资料,并请您自行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拍卖成交后,立即在平台交易网上自动生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网上交易买受人通知书》,如买受人登记的资料不准确或不一致,造成标的物无法交割、过户等后果,该后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一、房产基本信息

      1、标的名称:锦州市太和区金城御澜山D区 8-2 车库拍卖,面积17.4㎡,起拍价11.4992万元,保证金2.2998万元。

      2、拍卖标的物基本信息:

      1)车库位于主楼负二层 8-2号,建筑面积17.4,层高3.8M,地面、墙面、天棚水泥抹面卷帘防盗门,另外含有一个防盗门直通电梯口,有照明电,整体状况较好,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其他具体信息如下表:

      标的种类

      坐落

      位置

      结构

      用途

      所在层数

      总层数

      建筑面积(㎡)

      起拍价值(万元)

      备注

      1

      车库

      锦州市太和区金城御澜山D区8-2号

      钢混


      负二层

      6

      17.4

      11.4992

      5.8M,宽3M

      合计







      17.4

      11.4992


      二、与交易拍卖有关的其它拍卖须知及风险提示告知:

      1、意向竞买人在参加本标的报名竞买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本拍卖标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风险提示告知。竟买人一担参加此项标的竞拍,即对此标的做了充分的查实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现状、内在瑕疵及权利瑕疵及风险),本竟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竞购得本标的,作为买受人愿意接受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本《风险提示告知》上所有条款以及本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标的所发生的应缴税费及法律责任。

      2、本标的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转为定金充抵拍卖成交价款。如委托转让方提出中止、终止、或拍卖不成交,则由拍卖人全额无息退还给竞买人。

      3、本标的为罚没资产,委托方仅提供评估报告,竟买人必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产、消防、城管等部门作详尽了解,对标的存在的产权及使用权获取最终归属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无偿拆除的可能,要有明确认识,接受标的现状和标的所存在的风险,方可参加竞拍交易。一旦拍卖成交,标的能否办理产权、使用权最终归属确权和行使权利中发生的诉讼和应诉等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及拍卖转让方均不负责。

      4、本标的以现状交易拍卖,转让方拍卖方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风险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的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的评估报告为准,若与今后发现面积、用途和性质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多退少补。

      5、转让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转让拍卖,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房产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全部揭示,转让方不保证拍卖标的各项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情况以房产现状为准,房屋的基础设施情况意向买受人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拍卖方及转让方对房屋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6、意向买受人在信息披露期内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是否完全符合房产所在地(锦州市)关于购房资格规定。否则由于受让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过户,属于受让方单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充分知晓本项目公告中所披露的内容,充分理解本次交易公告中披露数据为参考数据,受让房产可能还存在其他瑕疵或潜在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完全接受以房产现状进行交接,一旦项目成交,受让方须承诺不以任何理由主张退房及反悔要求,不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索赔,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拍卖方无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遵守公开竞价转让规则,在公示期内交纳竞买保证金22,998.00元,即视为遵守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本项目交易条件参与。

      9、自《拍卖成交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方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拍卖方指定账户内。

      10、意向买受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依据公开竟价转让规则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拍卖方和转让方有权依据公开竟价转让规则按本项目交易条件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标的重新拍卖。

      11、项目交易拍卖成交后,转让方(买受方)如果能够办理权属证照、相关房产权证,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不动产过户涉及的缴纳出让金等其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2、转让标的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所欠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并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房产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基础设施的使用、立户、进户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等欠交费用。

      13、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属拍卖方及委托方。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2514时,

      工作日8:30至17:00;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可预约看房)

      四、报名要求

      1、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有效期内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有关要求进行登录注册(http://ggzy.ln.gov.cn/),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相应材料(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公告和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标的现状(包括标的瑕疵)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了解并完全接受可能存的风险。

      2、竞买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正确填写单位银行账户,为自然人的须正确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上传的信息材料必须与竞买人信息一致,经拍卖方确认申请人资格后,项目成交后不得变更竞买人任何信息。

      3、竞买申请人按照公示要求按照标的起拍价的20%价款支付保证金至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内,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丹东银行汇银支行

      账号:01421500001171

      保证金于2025年9月2515时前汇入。

      4、竞买申请人应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五、竞价规则及须知

      1、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2、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4、有竞买人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5、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交易佣金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买受人按照成交价3%的比例向拍卖方支付服务费。

      八、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县前街14-8

      联系电话:0415-2887766 0415-2889657、1380415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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